- 籌劃有關航空及地面攝影之工作,以使地圖繪製資料庫之資料符合現況
- 建立圖示及文數字之資訊架構,以監督地圖繪製,地形測量,大地測量及自動繪圖系統等工作
- 建立,觀測及計算三角網及水準網
- 進行有關土地劃分和都市計劃的工作
- 輔助地籍處進行土地劃界的工作,並提供一切有關之幾何資料
- 對於澳門具紀念性及具建築藝術性之不動產進行地面攝影的工作
- 收集所需之一切資料,使本地區之數字化製圖資料庫及地籍圖之資料符合現況
- 以航空及地面攝影為基礎,執行立體製圖之工作
- 輔助執行<<都市建築法律制度>>及回應本局所收到之其他要求,來進行有關的計算,資料處理及圖文資料庫之工作
- 為建立之地理資訊系統進行所需之製圖工作
- 為進行圖之複製及照相排版之準備工作,而製作軟片圖,並監察其印刷
- 透過研究,組織及執行幾何地籍方面所需之勘察,來分析有關土地劃界之要求
- 對於在制訂,保持及調整地籍圖方面所需進行之工作,及在保存不動產總檔案之資料庫等方面的工作提供輔助
- 使本地區地籍系統之資料符合現況
- 進行部門內部管理之有關研究,活動之協調,並提供資訊輔助的工作
- 協助人力,財政及財產資源的管理工作
- 確保在人員管理方面提供行政技術上之輔助,並保持有關個人檔案之最新資料
- 處理一般文書往來,並進行有關登記及組織總檔案
- 管理一切與行政及技術檔案有關之縮微膠片資料庫
- 準備預算提案,並跟進預算之執行及編製有關賬目
- 實行本局在“行政當局投資與發展開支計劃”內所負責活動之有關財政控制
- 實行財務之管理工作,並保持財產記錄之最新資料
- 負責通訊網絡及車隊的管理及保養工作
-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之前身為地圖繪製研究委員會﹐成立於一九七五年﹐目的是為了執行地圖測繪、組織和保存澳門特別行政區地籍資料的工作。但由於當時缺乏具這方面工作能力的人員﹐因而通過九月十三日第29/75號省令而建立澳門特別行政區測量暨地籍學校。 該校主要是通過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教學方式﹐開辦土地測量暨地籍課程﹐給予學員在測量專業方面的實習﹐培訓出具有足夠資格進入地形測量職程的人員。 第一屆開辦的課程祇是由兩學期組成﹐並以葡語授課之一年制課程。自一九七六年開始﹐同時開辦以中文授課的課程。在一九七七年﹐開辦第一屆地形測量學進修課程﹐同樣是兩學期一年制﹐目的為提高學員在有關方面的技術知識。直至一九八八年﹐開辦的土地測量暨地籍一般課程改為四學期兩年制課程﹐上課時間仍均為工餘時間﹐每週十六小時。